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
台灣富士軟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因推廣本公司之業務而獲取台端下列個人資料:姓名、聯絡方式等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,並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、9條之規定,告知相關事宜如下:
- 進行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等事項之非公務機關名稱:
- 台灣富士軟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,
- 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富士軟片集團。
-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:依本公司所得營業項目內,推廣業務之所需。
- 個人資料類別:依法務部頒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保護類別,本公司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以下個人資料:
- C001辨識個人者(如姓名、職稱、住址、工作地址、通訊、電子郵件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)
- C061 受雇情形(如雇主、工作職稱、擔任職務等)
-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- 期間:自蒐集日起至當事人主張刪除或停止使用之日止。
- 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,但為因應母公司集團政策,得於境外使用。
- 對象:本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富士軟片集團。
- 方式:限於本公司於營業範圍及宣傳推廣業務內,包括但不限於建立顧客資料庫、寄發宣傳品等。
- 當事人依本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
當事人得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申請查詢、閱覽其個人資料;亦得申請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及要求對其個人資料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。
-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台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公司將無法提供台端相關服務及活動資訊。
本人聲明並確認已了解 貴公司提供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之全部內容,且同意 貴公司於所載之目的範圍內使用本人之個人資料。